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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(第1/2页)

也就是那时候,林森生出了跳槽的心思。

只是他那时候半红不火的,哪家公司愿意为他赔钱,戏还是得拍。

那部电视剧从拍摄到制作结束统共用了不到三个月,画质拙劣,剧情漏洞百出,林森每每想起自己演的那个角色,都觉得宛如智障,这些年来,从未看过那部戏。

那部戏到播完也没能激起一点水花。

这在意料之中,但林森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该庆幸还是该难过,庆幸这部戏没红,难过他没能打个翻身仗。

后面那两年,林森很少接戏,他回了学校,每天按时上课下课。

红的时候,他每天不是待在摄影棚里就是待在飞机上,一学期下来,上课的时间屈指可数。京影的学生都知道09届有个厉害的师兄(师弟),年纪轻轻就成了当红小生,满大街都是他的广告,却没有几个人真正见过林森。

公司那边也仿佛已经忘了林森,他们有了新的力捧对象,新人争气,也比林森听话,林森过了两年安静日子,到了大四才又开始频繁跑剧组。

但在这个圈子里混从来都不是那么容易的,公司那边不给他资源,林森只能自己跑剧组。他虽红过,但娱乐圈更新换代那么快,又有几个人还记得他。

他想演正剧,男一男二拿不到,男四男五都行,就算是只有一个角色的跑龙套他也愿意。

但就是这样,这条路他也走得不容易。

他还记得那一天,他演一个店小二,只有两句台词。他在剧组等了两个多小时,将台词背得滚瓜烂熟,可他一上场,导演就说不行:“太帅了不行,要普通点的,就那种搁到人群里找不见的那种……”

成也萧何,败也萧何。

当初他因为这张脸才红起来,如今又因为这张脸失去了到手的角色。

林森最终还是演偶像剧才又红起来,又有了戏拍,从男三男四到男二号,偶尔也能接到小制作的男一号。

兜兜转转,林森似乎又回到了七年前,他刚踏进这个圈子的时候。

后悔吗?

林森有时候会这么问自己,如果当初果断一些强硬一些,或者是顺着公司,好好拍几部戏,也许他的发展不止如此,就像陈逸星。

陈逸星是他最初签的那家公司在他之后签的新人,如今那家公司已经倒闭,陈逸星跳到了鹏程影视,成了电影咖。

只有他,换了经纪公司,却还是在偶像剧中挣扎着。

粉丝们为林森给新人做配感到不忿、可惜,但林森却没有那样的情绪。

他曾经爬到过山顶,也曾经跌入过深渊,他早就明白,生活并不会永远一帆风顺,想要得到,总得先有付出。

他想演电影,但电影邀约并不会被送到他面前,每一个机会都是珍贵的,他不想放弃。

就像《我的年少时代》这部电影,虽然是青春片,却是由当红小说改编,自带粉丝。导演也小有名气,导过好几部电影,其中也有佳作。

现在是大ip时代,一部电影的票房,看明星,看ip,看情怀,没有明星,只炒后两种,也不缺话题度。因此,尽管演员大多是新人,在接到这个剧本邀约的时候,林森还是答应了。

而他所饰演的角色,虽然是男二号,但因为人设讨喜,在网上也有大批粉丝。而他,是作者推荐的人选,可以说,这个人物是作者以他为原型创作的,因此这部小说影视化后,他出演这个角色的呼声也是最高的。

这样的情况对林森来说是有利的,他相貌好,演技也不差,可这几年偏偏不愠不火的。早几年他一门心思想演正剧,这几年倒是想明白了,不管他以后怎么发展,人气总是最重要的。

红了,他才能挑角色;红了,他才能守住角色。

进组前夕被换角色的事情林森经历过不止一次,他不想再经历了。

从回忆里抽出来,林森睁开眼睛,拉开车门,走下保姆车。

他一下车,便有人看到了他,和身边的人一说,没一会儿便又不少人围了过来,拿着手机拍照,想让他签名。

林森摆出招牌式的微笑,声音和煦:“大家不要挤,慢慢来。”

他早年也是桀骜不驯的,不然也不会不顾家里人的意见一门学了表演,也不会和之前的经纪公司闹到那一步,只是经过几年沉淀,如今的他沉稳了许多,也学会了时时刻刻戴着一张面具。

林森进去的时候里面的工作人员都在忙着布景,导演在给孙玉讲戏,周慕则坐在便携椅子上,闭着眼睛仰着脸让化妆师给他补妆。

助理导演一抬头,看到林森就迎了上来,跟他说了一下下午的戏,又叫化妆师给林森化妆。

林森先去了更衣室换衣服,戏里是冬天,林森的衣服是白色高领毛衣配灰色大衣,下面是深蓝色的牛仔裤配休闲鞋。衣服都是量身定做的,款式时髦,越发衬得林森身形挺拔,要说不好,只有一点,衣服太厚,虽然进了秋天,但这时候穿毛衣,没一会儿就能给人闷出汗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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