烦躁!
阿德里安就是一阵烦躁,整个人都没有办法安静下来,仿佛胃部在灼烧一般,脑海里有一根神经在不断拉扯绷紧,轻轻触碰一下就可能当场爆炸。
但他知道,他不能。
“纽约时报”的报道,不仅惊动整个调查局,而且NYPD最高领导也第一时间注意到——
大发雷霆。
上面的怒火,一层一层传递下来,“案件展开调查,不限加班时间,资源全部配齐”。
一切,雷厉风行,目标只有一个:
以最快速度破案。
简简单单几个关键词就知道,特别调查司应该已经感受到了舆论压力,“纽约时报”不愧是北美第一媒体。
但问题就在于,那些长官只看结果不看过程,他们只会要求尽快破案,彻底无视案件本身的复杂。
现在,一切才刚刚开始,他们可能只是口头上说说“尽快破案”;一旦新闻发酵,舆论声势越来越浩大,他们可能就没有好脸色了,随口丢下一句“七天破案”就转身回去办公室吹空调,根本不管是否能够实现。
到时候,才是一场真正的灾难。
谁负责,这都是烫手山芋。
结果,案子就落在他这个小喽啰的头上——
“既然你感兴趣,那么就你负责。”
这是史蒂夫的原话。
尽管史蒂夫没有多说什么,但暗示意味再明显不过。
阿德里安就知道,自己此前的动作已经被察觉,尽管没有实质证据证明,但这口黑锅他还是背上了。
他,百口莫辩。
更糟糕的是,NYPD上面说“资源应有尽有”,但真正落实下来,就只有两个警探负责,他和史蒂芬-坎贝尔那个倒霉蛋。
前有一家四口横死惨案,仅仅只有史蒂芬一个人调查;后有流浪汉连环杀手案,由两位警探联手调查。
在电视剧里,一个精英团队往往由四到五个人组成,各司其职,并且顺着不同线索不同可能展开调查;但事实上,那只是一种艺术创作的改编,主要还是为了丰富卡司团队,展现不同的剧情元素。
现实生活里,一个案件往往就只有一位警探负责,最多两位。
当然,也有特别情况,大型犯罪团伙或者轰动整个北美的焦点案件,那么就将组建一个临时团队。
毕竟,NYPD调查局人员有限,每天每天都有全新案件在发生;而且,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够快速解决,有限的人手也就注定了调查的展开可能需要大量时间,远远超出想象的时间,完全分配不过来。
一方面,NYPD方面要求增加经费增加人手;另一方面,舆论却一直要求NYPD减少经费减少人手。
一个非常惊人的事实就在于,新泽西警察平均工资是高于纽约的,这些年,不少优秀警察从纽约离职,要么前往其他城市,要么转行,人才流失也是NYPD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,但是,还能怎么办呢?
看,眼前就是如此。
史蒂芬的一家四口谋杀案还没有任何头绪,调查还在初期,必须花费大量时间。
阿德里安手头上也还有两个案子没有结束,今天又被塞了一个案子过来,一个头两个大,他觉得自己可能随时都会爆炸——
如果真的爆炸,好像也不错,一了百了,至少不需要蹲在这里头疼欲裂。
但是,他不能。
眼前是一个家具陈列区,就好像样板房一样,陈列着沙发、茶几、电视柜、盆栽等等,构建出一个温馨角落,但此时一个穿着花衬衫的短发男人却倒在血泊里,幸福安逸的场景顿时就变得残忍起来。
和人们所熟知的稍稍不同,血液是深红色的,宛若干枯的玫瑰花,凋零枯萎;并不是大面积地血渍,而是如同鲜花盛开一般,零零散散的花瓣在浅色地毯之上绽放。
淡淡的血腥气息在依旧开着暖气的商场里氤氲蒸腾,遭遇空气清新剂之后发生化学反应,演变为一种刺鼻难闻的怪异味道,带着些许铁锈和腐烂气息,让胃部开始翻滚。
值得庆幸的是,现场并没有大量血液,所以气息凝聚在一个小小的区域,并没有扩散开来,场面不至于太可怕。
但同时,通过肉眼能够搜查到的线索也非常有限。
这意味着,他们需要等待专业人员前来搜集证据,再通过检测和筛选,期待着寻找到破案的线索。
而且,现场并没有亲眼见证整个案发过程的目击证人,没有人看到犯罪嫌疑人,只有案发之后的第一现场目击证人,还有大量间接目击证人——非常大量。
这也就意味着,他们需要进行海量的采访,通过现场群众在案件发生后看到或者听到的可疑情况,尽可能拼凑出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尽管这项工作有巡警们的协助,但警探们依旧需要亲自阅读和筛选,甚至需要面对面和这些间接目击证人对话。
这项工作的过程是枯燥无味的,如同大海捞针,而